**引言**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行为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其财产,保障日后判决得到执行,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查封是诉讼保全的常见方式之一,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对被查封财产具有限制其所有权人处分效力。
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管辖法院一般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审查无误后,法院会裁定是否准予保全。
法院裁定准予保全后,由人民法院到被申请人的住处、工作场所或者其财产所在地,对被查封财产予以查封。查封分为两种方式:封存和扣押。
**案情摘要:**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并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查封乙公司的银行账户。甲公司提供了证据证明乙公司此前转移了部分资产,有继续转移财产的风险。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乙公司有转移财产的风险,准予甲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查封乙公司的银行账户。
**点评:**
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财产的风险,符合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准予了原告的申请。该案例体现了诉讼保全制度在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作用。
诉讼保全申请 查封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执行的重要措施。申请人应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法院在审查后准予保全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