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XXX
住所:XXX
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姓名):XXX
住所:XXX
联系方式:XXX
在XXX法院受理的XXX诉讼案件中,本申请人为被告。法院已于XXX年XX月XX日作出(案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申请人承担XXX元赔偿责任。申请人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现已上诉至XXX中级人民法院,并已于XXX年XX月XX日递交上诉状。
申请人名下有一套位于XXX的房产,价值约XXX元。该房产是申请人的唯一住房,目前正在按揭供款,尚欠XXX元贷款。除此之外,申请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1. 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已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对该判决提出上诉,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证明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2. 暂缓执行不会损害被申请人的权益
申请人名下仅有涉案房产一处,该房产价值足够承担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暂缓执行不会损害被申请人的债权,反而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3. 申请人有履行判决义务的能力和意愿
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能力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申请人愿意在二审判决作出后立即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之规定,申请人特此申请法院暂缓执行(案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XXX元赔偿责任。
1. (案号)民事判决书的复印件
2. 上诉状的复印件
3. 涉案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4. 按揭合同复印件
5. 申请人收入证明
X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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