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法院采取的重要保全措施,它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处分财产,保障申请人的胜诉利益。财产保全经常会产生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保全费用应当由申请人承担,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可以按照比例进行分摊。
承担财产保全费用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情形,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裁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保全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承担支出的保全费用;人民法院驳回或者部分驳回保全申请的,被执行人应当承担因保全所支出的费用。
因此,财产保全费用可以按比例承担的情形是: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裁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申请人的保全申请。
按比例承担的标准
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的标准,一般按照申请保全的金额与被驳回部分的金额之比确定。例如,申请人申请冻结被执行人500万元的银行存款,法院裁定冻结200万元,则申请人承担申请冻结的500万元的保全费用,被执行人承担驳回的300万元的保全费用。
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
财产保全费用主要包括:保全申请费、保全执行费、保全解除费等。保全申请费根据案件的标的额确定,保全执行费根据保全的具体方式和耗用的人力、物力确定,保全解除费一般按保全费用的10%~20%确定。
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的程序
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注意事项
在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结语
财产保全费用按比例承担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情形,其目的是为了更加公平地分担保全费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保全费用承担义务,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