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权利,目的是防止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恶意转移或变卖财产,导致胜诉判决无法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包括: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事实和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如果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准许保全,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 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4. 执行保全措施
法院裁定准许保全后,应当立即执行保全措施。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执行。执行时,申请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法执行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出。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包括保全费、执行费等。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执行费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财产保全应注意以下事项: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是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对方转移或变卖财产,保障胜诉判决的执行。但是,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运用财产保全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