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债务人转移、隐藏、变卖财产,无法履行生效裁判,依法采取责令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的措施。保全制度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逾期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申请保全的充分条件。债权人申请保全需满足《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条件:
因此,逾期仅是一种可能构成保全必要性的因素,债权人还需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危险。
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保全的原因、事实和证据。
法院一般会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担保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不低于保全财产价值的国债。
法院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书的内容、证据材料、担保的真实性等。审查通过后,法院将裁定是否予以保全。
在逾期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保全常发生于以下情形:
债权人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逾期事实、转移财产风险等情况。证据可以包括:逾期账单、催收记录、与债务人之间的往来邮件、视频等。
担保是债权人申请保全的重要保障,担保的金额和形式应与保全财产的价值相匹配。不足的担保可能会影响保全的申请或保全财产的价值。
债权人应在债权到期后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对超过2年的债权是否予以保全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保全程序应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债权人应聘请专业律师全程指导,避免程序瑕疵影响保全效果。
债权人以虚假事实申请保全,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债权被认定无效或不存在,债权人申请的保全措施将被撤销。
保全措施可能造成债务人财产价值的贬值或经营损失,债权人应对造成损失的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不直接构成保全条件,但可能是构成保全必要性的因素之一。债权人在逾期的情况下申请保全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逾期事实、转移财产风险,并提供必要的担保。保全程序中需要注意收集证据、时间限制、程序规范等事项。此外,债权人应谨防假借保全恶意侵权、债权无效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