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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不能做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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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不能做财产保全

一、宅基地所有权的性质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归农民集体成员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出租、抵押或者买卖。

二、财产保全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在判决生效之前转移、隐匿、损毁其财产而采取的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适用于任何类型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股权、债权等。

三、宅基地能否做财产保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执行标的。因此,宅基地原则上不能做财产保全。

四、例外情形

虽然原则上宅基地不能做财产保全,但在以下例外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宅基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 农村宅基地被违法买卖或出租的。
  2. 宅基地被违法抵押的。
  3. li>宅基地被恶意损毁或转移的。

五、财产保全的程序

如果符合财产保全的例外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相应财产保全措施,例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

六、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宅基地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人民法院对宅基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保护农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生产。
  2. 财产保全措施不得妨碍正常的宅基地使用权。
  3. 财产保全应当以事项为限,不得扩大范围。

七、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第62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

八、总结

原则上宅基地不能做财产保全,但在例外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宅基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在进行宅基地财产保全时,应当注意保护农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