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大人:
申请人(原告)姓名:**王某**
申请人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街道**
被申请人(被告)姓名:**李某**
被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某街道**
申请人现特向贵院提出诉前冻结账户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李某**名下财产,具体如下:
一、申请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纠纷。2021年1月1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5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为一年,现已逾期尚未归还。
2. 申请人多次催讨无果,且被申请人已表现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 被申请人已将名下房产出售。 * 被申请人已清空了另一张银行卡上的资金。 * 被申请人近期大笔消费,明显超出正常支出水平。3. 以上事实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重大风险。如果不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二、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保全。”
三、申请请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李某**名下开户行中国银行、账号6228481234567890的**100,000元**(人民币)存款,以保障待本案法律文书生效时能得到执行。
四、提交证据
1. 借条副本
2. 借款逾期催讨记录
3. 被申请人房产出售合同
4. 被申请人银行流水记录
5. 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日期:**2023年3月15日**
申请人(原告):**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