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调解书可以申请保全吗?
当双方存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由第三方调解员主持,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拿到调解书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吗?答案是肯定的。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具有与生效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保全的概念
保全是法院在诉讼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变卖、或者隐匿其财产,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可以是查封、扣押、冻结等。申请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规避履行义务。
拿到调解书后申请保全的条件
拿到调解书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调解书尚未履行或履行不完毕的;
-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等妨碍执行行为的;
- 保全的范围不超过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数额;
- 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保全的程序
拿到调解书后申请保全的程序如下: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保全的书面申请;
- 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调解书的生效情况、保全的请求事项、证明保全必要性的证据等;
- 法院审查申请书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依法裁定准许保全;
- 法院裁定准许保全后,会立即实施保全措施;
- 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 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会撤销保全措施;
- 异议不成立的,则保全措施继续有效。
保全费用的承担
申请保全需缴纳一定的保全费用,包括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保全费由申请人承担。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异议不成立的,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明确保全的对象和范围;
-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妨碍执行行为的;
- 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
- 妥善保管保全裁定书;
- 密切关注被申请人的动向,防止其转移、变卖、隐匿财产。
拿到调解书后申请保全是一种常见的诉讼保全手段。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时,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并妥善保管保全裁定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规避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