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破产之后申请的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3 17:55
  |  
阅读量:

破产之后申请的保全

导言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除了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外,还可以申请保全。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维护债权人最大限度的受偿权。

保全的申请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28条规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保全范围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

保全的申请主体

1. 破产债权人

2. 破产受理法院

3. 司法机关

4. 行政机关

保全方式

1. 财产保全

2. 行为保全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禁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或处分财产。具体保全方式包括:

  • 扣押:将债务人的动产扣留在指定场所保管。
  • 查封:对债务人的不动产或者特定动产进行登记,禁止其转移或处分。
  • 冻结:对债务人的银行账户、股权、商标等财产冻结,禁止其提取或使用。

行为保全

行为保全是指禁止债务人实施特定行为,或责令债务人实施特定行为。常见的方式包括:

  • 禁止处分财产令:禁止债务人买卖、赠与、抵押其全部或特定财产。
  • 禁止离境令:禁止债务人离开中国境内。
  • 接管指定财产令:责令债务人将特定财产交由债权人管理、使用。

保全的程序

申请

申请保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破产受理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身份、债权凭证、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范围和方式。

审查

破产受理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如果材料不齐全或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驳回申请。

裁定

经审查,法院认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是否准予保全以及保全的范围和方式。

执行

保全裁定作出后,法院应当立即将裁定送达债务人和申请人。债务人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被保全的行为,并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申请人在收到裁定后,可以要求法院执行保全裁定。

保全的解除

保全的解除可以由以下情形发生:

  • 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
  •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的。
  • 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法院认为保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破产后保全的特别规定

破产申请受理后申请保全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申请保全的,应当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破产宣告后申请保全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不得申请保全。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或者实施其他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破产宣告。

结语

破产后申请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破产程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债权人应当充分利用保全制度,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