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
**导言**
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是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开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文书。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隐匿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 保全请求: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哪类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何种保全措施。
- 保全理由:陈述申请诉前保全的理由和根据,包括被申请人有处分、转移、隐匿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情形,以及申请人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
- 保全标的的价值和范围:估计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价值,并明确保全标的的具体范围。
- 提供担保: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以保证不滥用诉前保全措施。
- 申请人签名和日期。
**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的书写要点**
- 语言简明扼要:使用准确、简练的语言,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表述。
- 事实清楚具体:对保全理由的陈述要具体详实,不能泛泛而谈,要有具体的证据支持。
- 保全标的明确:对保全标的的描述要准确无误,包括财产的类型、数额、所在地等信息。
- 证据充分齐全:提供证据材料支持保全理由和保全标的,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合同、发票、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
- 合法合规:申请书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強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
**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的提交**
- 提交法院:向拟定讼诉讼的法院提交。
- 提交时间:诉讼开始前。
- 提交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人民法院对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的审查**
- 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律形式要件,例如是否具备必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保全请求等。
- 实质审查:审查保全理由是否充分,保全标的范围是否适当,是否具备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条件。
- 担保审查:审查担保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担保金额是否足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对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的裁定**
- 批准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将依法作出批准保全的裁定,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等相关当事人。
- 驳回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保全条件的,将依法驳回保全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 要求补正:人民法院对保全申请的审查发现有瑕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诉前保全措施的解除**
诉前保全措施经批准后,在诉讼开始后,申请人应当及时起诉。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起诉,或者起诉后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诉前保全措施。被申请人也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不当。
**结语**
人保诉前保全申请书是诉讼前的重要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隐匿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申请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填写保全申请书,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提高保全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