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对执行保全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新解释的出台,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新解释的重点内容**
**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新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和限制处分。采取保全措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保全程序**
新解释完善了保全程序,明确了以下要求:
**冻结资金的规定**
新解释增加了冻结资金的规定,拓宽了保全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执行的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和支付账户中的资金。冻结资金的数额不应超过申请执行的标的额。
**保全费用的承担**
新解释明确了保全费用的承担原则。执行申请人承担保全费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被执行人承担保全费用:
**结语**
新解释的出台,为执行保全财产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完备的法律依据。新解释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