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支付宝账户是一种司法强制措施,其法定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法院冻结支付宝账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有可能转移、隐匿、挥霍财产,或者有其他情节足以证明有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可能的 - 查询冻结的金额不得超过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冻结支付宝账户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执行申请: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 审查立案: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 冻结裁定: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冻结裁定 - 送达裁定书:法院将冻结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和相关单位 - 执行措施:执行法院将冻结裁定书送交支付宝公司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如果认为冻结不当,可以采取以下权利救济途径:
- 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收到冻结裁定书后,可以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 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终结后,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中现有资金将无法正常使用,冻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一年。执行期间届满时,未经执行法院延期,冻结终止。
法院冻结支付宝账户的范围包括支付宝账户内的所有资金、余额宝资金、余额付资金以及支付宝绑定的其他账户中的资金,但不包括支付宝账户内的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非财产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