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二审期间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处分其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判决执行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或者处分措施。
##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二审期间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处分其财产的可能性**: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上述行为的可能,法院会审查证据并予以确认。 2. **申请人合法权益面临重大危险**:申请人需要陈述因被执行人的行为可能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并且提供相关证据。 3. **请求保全措施与被执行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申请保全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被执行人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保全措施必须与被执行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4. **保全措施不能损害他人利益**:申请保全措施不得对第三人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当损害,否则法院不予准许。 ##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 二审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受理二审案件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包括申请内容、证据材料等方面。 3. **裁定**:法院经审查后,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准予申请。 4. **执行保全措施**:如果法院准予申请,将执行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 ## 常见财产保全措施 二审期间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 1. **冻结银行存款**: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2. **查封不动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拥有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进行查封,限制被执行人处分或转移财产。 3. ** توق押动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拥有的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进行 توق押,限制被执行人使用或处分财产。 4. **禁止行为**:法院可以禁止被执行人实施特定行为,如禁止转移财产、出境等,防止被执行人做出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 **责令提供担保**: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注意要点 1. **及时申请**:二审期间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尽早,以便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2.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处分其财产的可能,以及对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危险。 3. **合理保全**:申请保全措施应当符合申请人的请求,且不得对他人利益造成不当损害。 4. **遵守法律**:申请财产保全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