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解除保全 法条
发布时间:2024-05-23 17:25
  |  
阅读量:
## 解除保全

保全是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为防止财产被转移或者隐匿,而对其采取的的一种强制措施,以确保诉讼或者执行程序顺利进行。解除保全是指依法或合法程序解除已经生效的保全措施,使财产恢复自由状态。解除保全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保障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安全。

## 解除保全的法条依据

在我国,解除保全的法条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保全的目的是否实现,必须解除保全。
  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不得超过六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4. 《执行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八条: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审查,情况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 解除保全的条件和程序 ### 解除保全的条件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解除保全的条件可以归纳为:

  1. 保全目的已经实现。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被转移或者隐藏,如果已经达到这个目的,就可以解除保全。
  2. 案件撤诉。案件撤诉意味着诉讼程序已经终结,保全措施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
  3.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保障财产不会被转移或者隐匿,因此可以解除保全。
  4. 保全期限已满。保全的期限原则上为六个月,如果超过六个月仍未解除,可以申请解除。
  5. 其他情形。法律规定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如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等。
### 解除保全的程序

解除保全的程序具体如下:

1. **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向作出保全措施的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审查申请:**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3. **通知对方当事人:**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使其在一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4. **调查取证:**必要时,法院可以调查取证,了解申请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5. **作出裁定:**经审查,法院对解除保全申请作出裁定,裁定解除保全或者驳回申请。 ## 解除保全的异议和申诉 ### 解除保全的异议

对方当事人对解除保全申请可以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可以包括:

  1. 保全目的尚未达到,解除保全将侵害自己的权利。
  2. 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保障财产不被转移或者隐匿。
  3. 保全期限尚未届满,不应该解除保全。
  4. 其他不解除保全的正当理由。
### 申诉

对解除保全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 结语

解除保全是保障财产所有权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措施。解除保全的条件和程序由法律严格规定,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便法院及时、公正地处理解除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