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对张庭、林瑞阳夫妇在境外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其在相关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26亿元、扣押涉案房产21套、查封涉案动产、权证类共94套。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张庭海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财产保全措施,张庭予以否认,并通过其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声明,称其夫妇二人并未转移财产,冻结的资产并非其本人所有。
张庭还表示,其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相信清者自清,最终会还其清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冻结其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对传销活动作了明确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进行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组织、领导大型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追加冻结张庭夫妇及其关联公司持有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淘不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股票共计42.4亿股。
2022年4月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张庭、林瑞阳夫妇出具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二人因涉嫌传销犯罪被刑事拘留。
张庭海外财产保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张庭海外财产保全事件是一起重大涉案金额的刑事案件,该事件反映了我国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相信张庭、林瑞阳夫妇及其公司的违法行为将得到公正的处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障,社会稳定也将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