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房屋被保全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变卖财产,对被执行人的房屋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果房屋被错误保全执行,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被保全执行异议申请的程序、内容、注意事项等事项,为当事人提供实务指引。
**一、异议申请的程序**
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被保全执行有错误,可以在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二、异议申请的内容**
异议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异议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异议申请进行审查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四、异议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审查异议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可以有以下几种:
人民法院对异议申请作出驳回裁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对异议申请作出撤销或变更裁定的,保全措施即时撤销或变更。
**五、异议申请的注意事项**
房屋被保全执行异议申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六、结语**
房屋被保全执行异议申请是房屋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当了解房屋被保全执行异议申请的程序、内容、注意事项,在发现房屋被错误保全执行时及时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