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动物查封裁定格式
为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时,对动物查封具有独特之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下为法院对动物查封裁定书的标准格式: ###法院名称
###执行案号
###裁定书
##主文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_____所有或实际支配的_______头(只、匹、只、条、头等计量单位)_______(动物种类及体征特征)予以查封。 ##标的物查封登记
1. 被查封动物的种类、数量、体貌特征、饲养方式、饲养地点等基本情况; 2. 查封时间、地点和方式; 3. 查封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4. 委托保管人姓名、单位和职务(委托保管时填写)。 ##查封期限
自裁定书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对被执行人的限制与要求
1. 禁止被执行人处分查封的动物; 2. 要求被执行人妥善饲养和管理查封的动物,不得虐待、遗弃或者擅自出售、抵押、赠与他人; 3. 查封期间因动物自身原因造成的伤残、死亡等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4. 查封期间因被执行人不正当行使权利造成查封动物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保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为便利动物保管和饲养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保障债权人权益,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本院决定将上述查封动物委托_______负责保管。委托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动物,不得转让、转售、出租、抵押、赠与他人,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保管的动物,并妥善饲养和管理保管的动物。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查封执行费
由被执行人承担查封执行费,金额为_______元。 ##效力
本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权利告知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被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也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主审法官:_______ 审判长: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