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农民房、集体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小产权房不属于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包括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等。但是,小产权房屋由于不属于合法产权,因此不能直接申请保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产权房屋已经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可以视为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另外,如果小产权房屋虽然没有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是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法院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保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续。
人民法院裁定保全后,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保全不当的,应当撤销保全。
另外,在以下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应当撤销保全:
因申请诉前保全给被执行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被执行人的行为致使保全措施无法实现或者造成保全错误的,被执行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保全权人执行扑空后因申请保全造成的财产损失,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产权房屋能否申请保全取决于其具体情况。如果已经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已经被认定为合法的,可以申请保全。但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屋的法律风险较大,交易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