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类型:性别/企业类型
出生年月日/成立日期:出生年月日/成立日期
职业:职业
住所/办公地址:住址/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性别/类型:性别/企业类型
出生年月日/成立日期:出生年月日/成立日期
职业:职业
住所/办公地址:住址/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请公证处对下列证据予以保全:
1.
2.
3.
1. 事实: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现合同已履行完毕,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给申请人造成重大损失。
2. 理由:
申请人已掌握大量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违约事实,但担心被申请人销毁、转移或隐匿证据,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1条之规定,特申请公证处对上述证据予以保全,以备日后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保全证据对于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不及时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给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证据保全既可以为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据,也可以敦促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实现争议的公正解决。
申请人已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涉嫌违约事实,且证据客观真实。申请人已采取措施,防止被申请人销毁、转移或隐匿证据,确保证据保全的可行性。公证处具备专业的保全措施和丰富的保全经验,可以有效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公证处对下列证据予以保全:
1.
2.
3.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不虚构、不捏造事实。申请人愿意承担因申请保全不当或滥用保全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愿意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配合保全工作。
此致
_________公证处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