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财产,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情况回执书是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发出询问被执行人被保全财产变动情况的法律文书。本文将提供财产保全情况回执书模板,指导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填写和使用。
2. 财产保全情况回执书模板
请直接填写下表,并于收到之日起10日内送达或邮寄至本院。
年份:
年 月 日查封 扣押 冻结
执行依据:
申请人:
被执行人: (以下简称被执行人)
3. 被执行人对被保全财产变动情况的说明
(1)无变动情况:
被保全财产 自本院 年 月 日查封 扣押 冻结以来,被执行人未实施任何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行为,财产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动。
(2)有变动情况:
A. 转移情况:被执行人于 年 月 日将被保全财产 转移至 。
B. 隐匿情况:被执行人于 年 月 日将被保全财产 隐匿于 。
C. 变卖情况:被执行人于 年 月 日将被保全财产 变卖,变卖价款为人民币 元。
D. 毁损情况:被执行人于 年 月 日毁损被保全财产 ,造成损失人民币 元。
4. 被执行人陈述内容的真实性保证
被执行人对前述说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陈述或隐瞒情况,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被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6. 其他注意事项
(1)本回执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执行人持有,一份交回本院。
(2)被执行人应当如实填写本回执书,如有变动情况,应当详细说明变动的原因、时间、地点、对象及其他相关信息。
(3)被执行人未按期送达或邮寄本回执书的,视为对被保全财产变动情况无法提供合理说明。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7.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