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被转移或隐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它对保障胜诉判决的执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财产保全错误,则可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因此,法律也提供了多种途径救济,其中就包括再审。
再审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发现新的证据或者其他情况,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程序。再审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重新审理以后,如果发现财产保全有错误,应当依法撤销或变更。因此,再审裁决可以解封财产保全。
再审查实财产保全有错误,可以解封财产保全,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裁决只是对原财产保全裁决的纠正,而不是对财产权本身的纠纷,因此,被执行人请求解封财产保全的,不影响其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请求赔偿损失。
被执行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的,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再审申请提出后,人民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再审条件,人民法院将立案进行再审。再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合法性等问题进行审查,并根据再审结果作出裁决。
再审查实财产保全错误,解封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再审可以解封财产保全,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被执行人如果认为财产保全错误,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立案进行再审,并根据再审结果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