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保全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财产,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防止财产转移、变卖、毁损、灭失,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或优先受偿权,保全标的为担保物权或优先受偿权项下财产;
2、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保全标的可能,或者有诉讼证据灭失的可能;
3、申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担保物权或优先受偿权证明文件;
3、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保全标的可能,或者有诉讼证据灭失可能的证据;
4、其他有关证据。
三、申请程序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
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裁定准许保全,并通知当事人;
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4、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四、申请书格式
[标题]: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
[正文]:
尊敬的[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住所地),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邮箱)。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住所地),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邮箱)。
兹因我方与被申请人存在以下纠纷:[简述纠纷基本情况]。
[简述保全标的物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权利来源等]。
我方认为,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该房屋的可能,具体原因如下:[简述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保全标的可能的理由和证据]。
为保障我方合法权益,避免判决难以执行,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保全标的物信息]采取房屋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内容如下:[简述保全措施内容,如冻结、查封等]。
请贵院审查核实并准予我方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日期:[日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保全应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提出;
2、申请保全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且申请材料应当齐全;
3、在提出保全申请前,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保全;
4、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使用适当的方法,避免对他人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5、保全措施不影响当事人对保全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附录1:担保物权或优先受偿权证明文件
1、抵押合同;
2、质押合同;
3、预告登记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担保物权或优先受偿权的证明文件。
附录2: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保全标的可能,或者有诉讼证据灭失可能的证据
1、债务人的书面承诺或声明;
2、债务人的银行流水记录;
3、证人证言;
4、其他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毁损、灭失保全标的可能,或者有诉讼证据灭失可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