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碍于判决执行。
2. 申请冻结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执行的标的额。
3. 人民法院作出冻结裁定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的冻结裁定自动解除。
### 二、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延长冻结期:1.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2. 案件涉及复杂的事实问题需要调查核实。
3. 执行程序中止或者中断。
延长冻结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三、法院冻结账户的范围 法院冻结账户的范围包括:1. 银行存款账户。
2. 证券账户。
3. 期货账户。
4. 基金账户。
5. 其他可以冻结的账户。
### 四、法院冻结账户的解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财产保全:
1. 申请人申请撤回申请的。
2.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
3. 撤销或者变更冻结裁定的。
4. 执行和解或者执行完毕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法院冻结账户的异议和复议被冻结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冻结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复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六、法院冻结账户的法律责任法院工作人员在冻结账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申请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执行人,应当对冻结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恶意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 七、结语 法院冻结账户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从而有效地实现判决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在冻结账户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防止滥用权力,侵犯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