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丹阳法院近日对一起执行案件中的涉案别墅依法查封,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丹阳法院依法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判决生效后,B公司拒不履行给付义务。A公司遂向丹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B公司名下有一套位于丹阳市中心的高档别墅。执行法官立即赶赴现场,对该别墅依法查封,并张贴查封公告。
别墅查封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别墅查封后,执行法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使B公司履行义务,包括:向B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B公司高管出境、冻结B公司银行账户等。目前,B公司已与A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偿还债务。
丹阳法院表示,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为了避免因债务纠纷导致资产被查封,建议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
相信通过法院的积极执行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将得到进一步营造,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