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探讨了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冻结财产后能否追加不起诉的情况。本文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旨在阐明法院追加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提供指导。
法院冻结财产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结束后,对案件中特定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冻结财产的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法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冻结、扣押、提取在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或者其他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166条规定,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的,或者赃款赃物已被责令退出或者依法没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其不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即使在法院冻结涉案财产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追加不起诉: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不起诉的建议。法院收到检察机关的建议后,应当在3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追加不起诉。法院同意追加不起诉的,应当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冻结措施。
具体程序如下:
**案例1**
被告人甲因涉嫌贪污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冻结了甲名下的银行存款和房产。甲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均如实供认犯罪事实,主动将贪污所得100万元赃款退还,并赔偿了相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认为甲符合追加不起诉的条件,向法院提出追加不起诉的建议。法院经审查,同意检察机关的建议,并解除对甲名下财产的冻结措施。
**案例2**
被告人乙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冻结了乙名下的银行存款和车辆。乙在侦查阶段供认犯罪事实,但只退还了部分赃款。检察机关认为乙不符合追加不起诉的条件,决定继续侦查。经过进一步的侦查,检察机关查明乙诈骗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遂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冻结财产后,是否能追加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在法院冻结涉案财产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追加不起诉。法院在审查检察机关的追加不起诉建议时,应当严格把握条件,防止追加不起诉流于形式,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