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强制执行怎么搞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3 16:03
  |  
阅读量:

强制执行怎么搞财产保全?

如何通过法院查询财产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 向法院提交《执行查询令》。
  • 向法院提交《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令》。
  • 向法院提交《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令》。
  • 向法院提交《查询被执行人车辆令》。

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先期控制的强制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人具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指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 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正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者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即将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

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方式:

  • 立案前申请。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 立案后申请。执行申请人在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之后申请财产保全。

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书。

财产保全的措施

法院依法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后,采取下列财产保全措施:

  •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但不得超过案款数额。
  •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房屋、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券、其他财产等。
  • 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财产。法院可以依法禁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其财产,但被执行人经法院许可可以处分其财产,法院也可以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冻结。

解除财产保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执行和解、执行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的。
  •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超过3个月未申请执行的。
  • 裁定错误的。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的其他情形。

财产保全时效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效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可以在提交执行申请3年内提出。

财产保全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财产保全费用的多少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

  • 财产保全费。
  • 查封、扣押、冻结费。
  • 评估费。
  • 保全费。
  • 其他费用。

财产保全异议权

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裁定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异议应当书面提出,并附具理由和证据。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裁定。

常见问题

**Q:如何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

A:法院会重点审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收入状况、以及是否具有逃避执行的行为等因素来判断被执行是否具备履行能力。

**Q: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执行人需要做什么?**

A:申请执行人应当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应当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Q: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后,如何处理?**

A:被执行人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完毕后转移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被执行人的行为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撤销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