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申请是指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诉讼中及时取得合法权益保障或可能导致执行困难,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诉前或诉中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或者不至于遭受重大损害的诉讼请求。
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保全申请的时机和目的不同,保全申请可分为两种类型:
1. 诉前保全是指诉讼正式开始前,当事人为保全证据或防止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全申请。诉前保全适用于:[
是指诉讼已经开始后,当事人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判决顺利执行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全申请。诉中保全适用于:[
保全申请书的撰写应当符合以下要点:[
1. 标题明确写明"保全申请书"。
2. 当事人信息
根据保全的类型和目的,明确提出保全申请的具体内容,包括请求保全的具体财产、证据或者实施具体措施等。
4. 事实和理由详细阐述申请保全的原因和必要性,说明本案的基本事实、法理依据以及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特别是要重点说明申请保全的紧急性和必要性。
5. 保证金申请保全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申请书中应明确表示同意交纳保证金。
6. 提交材料附上相应证据材料,如起诉状、证据清单等。
7. 落款注明申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保全申请书请求事项常见类型有:[
1. 查封或冻结财产查封是指查封动产或不动产,禁止被查封财产的转移、处分,或者对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等进行冻结,禁止支取、转让或变现。
2. 扣押物品或提取证据扣押是指扣押有关证据的物品,防止物品藏匿或转移。提取证据是对尸体、物品、书证等证据进行提取,保证其真实性。
3. 禁止特定行為禁止特定行为是指禁止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特定的行为,以防止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4. 指定保管人指定保管人是指指定专门人员对特定的财产或证据进行保管,以确保财产或证据的安全和完整。
5. 执行司法协助执行司法协助是指请求外国法院或者其他国家依据本国法律采取措施,协助申请人实现保全目的。
1. 及时提出。保全申请必须在合法权益受到或即将受到侵害时及时提出,以避免因延误时机而无法取得所需保障。
2. 具备合法性。保全申请必须具有合法性,不得滥用保全权,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 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请求保全的合法性、紧急性和必要性。
4. 交纳保证金。申请保全一般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以弥补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 尊重被申请人的权利。保全申请不得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限制被申请人的正常活动。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能够帮助您更好的了解保全申请书请求事项的撰写和注意事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保全申请方面的法律信息,欢迎咨询专业律师或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