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房产。
申请执行被财产保全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强制执行文书。
*执行标的为被财产保全的房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被财产保全的房产,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立案申请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生效的执行文书、财产保全证明等。
2. 审查立案法院审查执行申请书和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执行。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制作执行通知书。
3. 执行通知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作强制执行。
4. 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强制执行该房产。
对于被财产保全的房产,有以下执行方式:
1. 拍卖这是最常见的执行方式。法院将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被执行房产的价值,并组织公开拍卖,由竞标价最高的买受人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 变卖如果房产不能通过拍卖成功出售,法院可以授权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变卖,以公开招标或私下单方面洽谈的方式出售房产。
3. 直接交付如果被执行房产不存在争议或阻碍,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直接将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所有。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所需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如符合条件的保障房、最低生活用品等。
2. 优先受偿原则在执行竞买款分配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顺序分配,如抵押权人、税费、执行费用、申请执行人。
3. 善意第三人保护如果房产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则法院不得对其强制执行。
4. 隐匿、转移财产的处理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妨碍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
在被财产保全的房产执行中,司法实务中存在一些问题:
1. 评估价值偏低由于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差异或被执行人的故意隐瞒,导致房产评估价值偏低,影响执行效果。
2. 竞拍环节操纵个别人员通过合谋抬价或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影响竞拍公平性,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3. 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部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交房或转移产权,导致执行难以顺利进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加大对妨碍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执行公平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