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就申请人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特向本院提出申诉,请求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声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但并未提供任何具体证据予以证明。申请人的保全申请仅基于申请人的臆测和主观判断,缺乏事实依据。
此外,申请人主张的诉讼标的金额与被申请人的实际财产状况严重不符。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仅显示被申请人拥有一定的存款和理财产品,但并未能证明被申请人拥有大量可供执行的财产,足以达到申请人所主张的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表明其对诉讼请求缺乏信心,有滥用诉讼权利之嫌。
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被申请人的日常经营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将导致被申请人无法继续开展正常业务,甚至影响其基本生活。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侵犯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驳回。
被申请人信誉良好,从未出现过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被申请人拥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被申请人名下有价值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和存款,足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实现。
申请人声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被申请人已向法院提交了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其未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申请人的主张不符合事实。
被申请人住所明确,并未存在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的意图。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过于严苛,将导致被申请人无法正常生活和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
被申请人已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并定期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被申请人住所明确,且无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意图。因此,建议法院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享有债权和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申请人未提交足以证明其债权和财产保全必要性的证据,其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程序存在明显违法之处。
申请人仅提供了一份借条和一份欠款清单,但该等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债权人和财产保全必要性。欠款清单上仅有被申请人的签名,未经申请人认可,缺乏法律效力。借条上的日期与欠款清单上的日期不一致,且借条上未明确债务金额和还款期限,存在明显疑点。
被申请人请求本院驳回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事实不清、理由不足,且程序违法。被申请人信誉良好,不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风险。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将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被申请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