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冻结财产是一种司法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临时限制的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申请保全冻结财产需具备以下条件: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
保全冻结财产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保全冻结财产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当事人认为解除冻结的情形有:
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错误冻结的,应当承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申请保全冻结财产时需要注意:
不同的财产类型受到冻结的法律规定也不同:
《商业银行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被告或者其他应执行人的动产,期限为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告或者其他义务人的不动产,期限为一年。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具体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保全冻结财产的案件,部分代表性案例如下:
保全冻结财产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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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关于保全冻结财产的常见问题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