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仲裁庭)领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住所地地址)。因(主张担保的诉讼或仲裁名称)一案,申请人依法申请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财产进行保全。经贵院(仲裁庭)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申请人已按照裁定于(日期)向贵院(仲裁庭)提供了反担保。现因(解除财产保全的原因),申请人现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反担保。
申请理由:
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申请人已全部支付(诉讼或仲裁)费用和保全申请费;被申请人已完全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没有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自愿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
现申请人已经无需反担保担保,故申请贵院(仲裁庭)准予解除反担保。
反担保类型:
(注明反担保的类型,如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
反担保人:
(注明反担保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反担保金额:
(注明反担保的金额)
解除财产保全的范围:
(注明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财产范围,如具体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债券等)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
1. (证据1的描述) 2. (证据2的描述) 3. (证据3的描述) ……
申请人保证: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恳请贵院(仲裁庭)审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