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院财产保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7年12月,是全国首家成立的省级法院财产保全专业化机构。中心对全市法院财产保全业务实行统一管理、集约承办。中心下设综合管理处、查封处置处、评估处、财务处、执行处五个内设机构,与市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专设财产保全庭对接。中心统一配置财产保全法官助理、财产保全协作员,下设全市各区县法院财产保全执行局,形成了市级指挥、区县承办、协作配合的财产保全工作格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改革不断深化,财产保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传统分散办理模式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与保障平等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符。为保障胜诉当事人权利,提高财产保全执行效率,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中心应运而生。
根据上级法院规定,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中心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中心主任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副主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命,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由中心主任聘任。中心依托专业化、一体化运行优势,在执行信息获取、执行措施实施、执行协作联动、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评估价格等环节达到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市法院财产保全执行工作的全面提升。
中心现有法官14人,助理法官10人,书记员12人,执行法官助理18人,财产保全协作员11人。其中,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18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16人。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舞台、搭建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的财产保全专业人才。中心人员坚持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业务能力突出,在全市执行系统具有较高的声誉。
自成立以来,中心紧扣全市法院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财产保全业务建设。重点在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执行联动保障、信息管理运用、专业化培训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中心业务运行体系不断优化完善,财产保全执行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受理全市法院财产保全申请数22万余件,案件执行到位率达到98%以上。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市法院财产保全案件信息共享,为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中心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立足新阶段、新征程,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服务保障大局、司法为民宗旨、公正高效司法三大要务,推动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中心将紧紧围绕市法院中心工作,对标最高人民法院“一中心一平台”建设标准,奋力打造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的坚强保障。中心将不断优化办案机制,提高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效率;加强执行联动保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创新信息管理运用,提升财产保全执行信息化水平;拓展专业化培训交流,增强中心人员综合素质;坚持清正廉洁司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中心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重庆法院财产保全工作迈向新高度,为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