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开庭前申请保全交费吗?
原告在二审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判决的实际履行,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二审开庭前是否需要缴纳保全费,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而定。
一、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情况交纳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原告申请诉讼保全,交纳保全费的,保全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保全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不交纳保全费的,保全申请不予审查。”
二、二审申请保全交费规则
根据上述规定,二审开庭前申请保全是否交费,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原告是否交纳保全费
原告在申请二审保全时,若已交纳保全费,则保全申请应及时审查并采取保全措施。
2、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保全申请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案件纠纷实际存在;有证据证明不采取保全措施会使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有具体保全请求、保全标的、保全方式等。
3、保全申请主体为谁
原告在二审中申请保全的,应由其交纳保全费。上诉人(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保全的,一般不交纳保全费。
三、保全费的交纳方式和计算
1、交纳方式
保全费一般通过邮政汇款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2、计算标准
保全费的计算标准由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一般情况下,保全费按照评估价或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保全费的退还
以下情形,保全费应予以退还:
1. 保全申请被裁定驳回的;
2. 保全措施已经解除的;
3. 裁定执行后被执行人已将给付的款项或者提供担保的;
4. 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退还的。
五、特殊情况处理
以下情况下,原告可免交保全费:
1. 申请保全基于防止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申请人无力交纳保全费的;
2. 申请保全是因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且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六、建议
建议原告在二审申请保全前,咨询法院或律师,了解具体保全费缴纳规则,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保全费。
二审保全费的交纳与否,是影响案件进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的重要因素。原告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决定是否交纳保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