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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的股权能否申请破产
发布时间:2024-05-2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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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的股权能否申请破产

引言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负债大于其资产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的过程。保全是指对诉讼标的物或者申请执行标的物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的措施,用以防止债务人处分财产逃避债务。

被保全的股权

被保全的股权是指法院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对其股权采取冻结、查封等保全措施的股权。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益,具有流通性和变现性,是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潜在资产。为防止债务人擅自处分股权侵害债权人利益,法院会采取保全措施,限制债务人对股权的转让、出质等处分行为。

保全对破产的影响

被保全的股权对破产申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全措施会影响破产财产的处置
    被保全的股权属于被限制转让、处置的财产,因此破产管理人在处置破产财产时,需考虑保全措施的影响,征得保全权人的同意。
  2. 保全措施会影响债务人破产资格的认定
    如果债务人被保全的股权价值较大,且保全措施有效限制了股权的流通变现,法院可能认为债务人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符合破产资格。
  3. 保全措施会影响破产顺序的确定
    在破产程序中,有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被保全的股权对应债务在破产清算中将优先受到偿还。

能否申请破产

被保全的股权能否申请破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 股权价值
    如果被保全的股权价值较高,且保全措施并未有效限制股权的流通变现,债务人仍有能力清偿债务,则不能申请破产。
  • 保全措施的有效性
    如果保全措施有效限制了股权的流通变现,债务人失去了主要的清偿能力,则可以申请破产。
  • 破产偿还率
    如果破产后财产变现后仍不能覆盖所有债务,则债务人可以通过破产免除未清偿的剩余债务。
  • 债权人意见
    如果主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破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酌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破产程序与保全解除

在破产程序中,保全措施的效力受到一定的影响:

  1. 破产受理后保全措施继续有效
    破产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继续有效,但债权人不能自行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2. 破产管理人有权解除保全措施
    破产管理人发现债务人被保全的股权价值过高且保全措施不合理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以扩大破产财产的范围。
  3. 保全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破产清算后,有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在破产清算中将优先受到偿还。

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发布的(2020)最高法民再1334号案件,涉及被保全股权是否可以申请破产的问题。该案中,债务人王某被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对其持有的某上市公司10%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后债务人王某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人的股权被冻结保全,但并没有限制其股份转让,且该股权价值较高,经公告后无人收购,说明股权变现困难,但不能认定王某丧失主要清偿能力。最终法院裁定 dismissed 王某的破产申请。

结语

被保全的股权能否申请破产,需要结合保全措施的有效性、股权价值、债务人清偿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也会对被保全股权的处置进行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解除保全措施,以扩大破产财产的范围,保障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