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担保保全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由第三人(即案外人)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供担保,以担保被申请人的行为,确保申请人胜诉后能够执行判决或裁决的诉讼保全措施。
案外人担保保全适用于下列情形:
申请案外人担保保全,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案外人担保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
申请案外人担保保全,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交以下材料:
法院或仲裁庭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担保保全的裁定。在作出裁定前,法院或仲裁庭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或提供其他证据。
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其行为,申请人可以凭法院或仲裁庭作出的准予担保保全的裁定向案外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
Q: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案外人担保保全?
A:当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湮灭、转移、变卖或者毁损其财产的危险时。
Q:谁可以提供案外人担保?
A:有经济实力的第三人,如亲属、朋友或其他具有担保能力的人。
Q:案外人担保保全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A: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经法院或仲裁庭认可的方式。
Q:申请案外人担保保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包括申请书、权利证明文件、证明危险的证据、案外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案外人经济实力证明材料等。
Q:法院或仲裁庭在审查申请后会做出什么裁定?
A:准予担保保全的裁定或驳回申请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