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书,亦称财产查封令,是由法院发出的正式司法文件,用于冻结或扣押债务人或涉案人的财产。该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情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书一经法院发出,效力即刻生效,任何人不得违反。
财产保全书的效力范围取决于查封或扣押的具体财产。一般来说,财产保全书可以适用于:
法院在发出财产保全书时,会明确规定需要查封或扣押的具体财产范围和价值。
财产保全书的解除或变更,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通常包括:
对于财产保全书的解除或变更,债权人或债务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和证据,做出裁定。
违反财产保全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对违反财产保全书规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的违反行为包括:
因此,债务人或其他涉案人员应严格遵守财产保全书的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财产保全书是法院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文件一经发出,生效立即,任何人不得违反。财产保全书的效力范围取决于查封或扣押的具体财产。对于财产保全书的解除或变更,需要符合法定条件。违反财产保全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