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险
诉前财产保全险,是一种在诉讼前,被请求人因担心未决诉讼的案件资产无法清偿,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提供诉讼期间被保险人在诉讼的请求范围内的财产损失的担保的一种保险产品。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功能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主要功能在于:
- 担保诉讼期间的财产损失: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败诉,被保险人的财产将由保险公司赔偿,以弥补败诉方因未履行判决义务造成的损失。
- 避免资金冻结: 被保险人投保诉前财产保全险后,法院将不再需要冻结被保险人的资产,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 降低诉讼风险: 诉前财产保全险可以为诉讼方提供财务保障,降低诉讼风险,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投保对象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投保对象主要为:
- 即将成为诉讼当事人的单位或者个人;
- 认为自己的财产有可能被诉讼请求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
- 因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可能需要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告。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保险范围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保险范围一般包括:
- 应诉人的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应诉败诉,根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 原告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对被保险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原告造成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 佣金和酬金: 为执行财产保全措施而聘请律师、拍卖师等人员的佣金和酬金。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责任免除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责任免除主要有:
- 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
- 非诉訟目的的保全: 法院对被保险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非诉讼目的的;
- 无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 根据法院出具的无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进行的财产保全;
- 诉讼目的不诚实: 被保险人有故意拖延诉讼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诉前财产保全险的承保方式
诉前财产保全险一般采用按保单承保的方式。保险人在核保并同意承保后,会为投保人签发保单,明确保险的起止日期、保险金额、保险范围、免责条款等内容。
如何投保诉前财产保全险
投保诉前财产保全险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 风险评估: 评估诉讼风险,确定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和金额。
- 选择保险公司: 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并询问是否提供诉前财产保全险。
- 准备投保材料: 准备诉讼材料、财产清单、财务报表等投保材料。
- 填写投保单: 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投保单,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 交纳保费: 计算出保费后,按期交纳保费,以生效保险保障。
诉讼进行中的注意事项
在诉讼进行中,投保诉前财产保全险的被保险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诉讼开始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诉讼材料。
- 配合保险公司调查: 保险公司有权调查诉讼进展情况,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
- 理性应对诉讼: 被保险人应避免拖延诉讼、放弃诉讼等不当行为,以免影响保险赔偿。
- 申请保险赔付: 诉讼结束后,被保险人应根据保单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付。
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险是一种保障诉讼期间当事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产品,能够有效降低诉讼风险,促进诉讼顺利进行。投保人应根据自身诉讼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并按照要求及时投保,以享有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