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解决的方式。在国内外贸易往来中,约定仲裁已成为普遍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转移、隐匿财产,阻碍债权人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诉前保全具有时间短、程序简便、效果显著等特点。
对于约定仲裁能否申请诉前保全,既有负面观点,亦有正面观点。负面观点认为,由于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更为简洁迅速,当事人在约定仲裁条款下已经达成一致,应当依法走仲裁程序解决纠纷,不应该通过申请诉前保全绕过仲裁机构,转而通过法院来实现对财产的保全。否则,将导致原本应当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的纠纷,变成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
正面观点则认为,约定仲裁并不意味着放弃了法院的救济机制。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仲裁程序时间短且程序简便,导致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仲裁可能无法及时保全当事人的权益。此时,如果当事人满足诉前保全的立案条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确保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身的利益。
具体来说,约定仲裁能否申请诉前保全,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当事人应当能够证明其申请诉前保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丧失或者可能受到损害、丧失。其次,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或者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财产保全措施被执行后,足以弥补其在仲裁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最后,当事人应当提供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这些保全材料,应当能够证明案件性质复杂、亟待解决,且仲裁程序存在难以保全当事人权益的风险。
总的来说,约定仲裁能否申请诉前保全,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并结合仲裁程序是否能够及时保全当事人利益的特点,来决定是否支持当事人的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