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希望贵院予以支持和审理。
一、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我与被申请人关系
我与被申请人系夫妻,结婚已有十年,双方共同经营一个小型企业。然而,最近被申请人行为异常,积极转移财产,一度消失。根据我所了解,被申请人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将企业所属资金以个人名义提取并转移至他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造成企业经营不稳定。
二、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确保了原告在诉讼程序中通过法院判决获得的权益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实现。被申请人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我合法权益的侵害,严重影响了家庭财产的稳定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三、希望实施的财产保全措施:
1. 禁止被申请人非法提取、转移、转让企业所属资金。
2.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3.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其他动产等财产,并进行详细登记记录。
以上措施旨在阻止被申请人进一步非法转移财产,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财产保全申请的证据:
1. 我所经营企业的银行对账单,证明被申请人非法提取和转移企业资金。
2. 相关证人证言,证明被申请人的非法行为。
3. 其他相关证据。
以上证据均能证明我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被申请人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五、相关申请材料:
1. 申请书一份。
2. 身份证明。
3. 资产证明材料。
4. 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此致
敬礼!
原告: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