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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无限连带吗
发布时间:2024-03-1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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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指债权人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担保人作为担保责任人,承担着对债权人的还款义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追偿。但是,反担保人的追偿责任是有限的,是有许多限制的。那么反担保人是不是就完全没有责任了呢?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人的责任一般是有限连带责任,即反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是有限制的。担保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连带保证人在第一保证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担保义务时,对债权的清偿责任不超过其保证的数额。"

这就意味着反担保人的责任和担保的数额是挂钩的,反担保人的责任不会无限制地扩大。“不超过其保证的数额”这一限制保护了反担保人的利益,避免了其无限制地被追偿的可能性。

那么,如果第一保证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追偿的金额受到限制,那么如果第一保证人只能返还部分担保责任,债权人追偿的范围会如何呢?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般担保人在第一保证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担保义务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也就是说,债权人在追偿过程中是可以先从债务人处追偿的。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向反担保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情况也有例外。在担保法第五十九条的后半部分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况:"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根据特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反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可以被设定为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反担保人的责任并不受到限制,债权人可以无限制地向其追偿。

总的来说,反担保人是具有有限连带责任的,其追偿责任受到担保数额的限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反担保人的责任才会成为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在追偿时需要注意这些限制,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