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是指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为保证借款人的债务履行而提供担保的合同。下面是一份反担保合同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条 反担保人应对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 反担保人应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立即履行债务,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反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
第四条 反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借款人应支付的金额。
第五条 借款人未按时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代偿借款,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
第六条 反担保人代偿借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以合法形式取得抵押物、质押物的所有权,以及向借款人追偿利息、违约金等。
第七条 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应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借款人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 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约定在借款人未按时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权变现担保物。
第九条 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债务的,反担保人可根据债权大小先行变现部分抵押物、质押物,并向借款人追偿剩余债权。
第十条 反担保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担保形式,双方应在合同中做明确约定。
第十一条 反担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为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充分阅读、理解并签署,在合同效力发生前,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