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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出售三方协议
发布时间:2024-03-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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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出售三方协议

本协议由甲方(简称“出售方”)、乙方(简称“购买方”)和丙方(简称“中介方”)三方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各方在财产出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交易物品

1.1 出售方将其名下的财产详细描述如下:【在此处描述财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交易价格

2.1 购买方同意以【金额】的价格购买出售方所提供的财产。

2.2 购买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时间】内支付全部购买金额,并付清全部相关费用。

第三条 交易条件

3.1 出售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财产是合法拥有,并在签署本协议后不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卖、转让或抵押。

3.2 购买方有权对财产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发现财产存在任何瑕疵或损坏,有权在【时间】内要求出售方退还全部购买金额。

第四条 交易责任

4.1 出售方应保证财产在交易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其性能和效果与描述相符。

4.2 若出售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购买方有权要求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条 中介责任

5.1 中介方作为本交易的居间人,负责促成交易、保护双方利益,承担以下职责:

5.1.1 协助乙方对财产进行全面的检查,提供相关資訊供乙方参考。

5.1.2 在交易完成后,协助乙方与甲方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若发生解释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每方持【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