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艺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张歆艺,现因与被申请人刘强东之间的婚姻关系出现严重矛盾,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经与对方商议,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是在财产分配问题上产生了争议。我特此向贵院提出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能够确保我在离婚后能够正当获得自己应有的财产。
一、案件基本情况
1.申请人:张歆艺,女,1987年9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
2.被申请人:刘强东,男,1980年2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
3.婚姻事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0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
二、申请事由
根据我与刘强东的离婚协议,双方应将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公平分配。然而,在协商过程中,被申请人却采取了拖延、转移财产的手段,使得我无法获得本应得到的财产。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我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我能够在离婚后获得自己应得的财产。
三、财产保全请求
1.被申请人刘强东应立即停止对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转移和处分行为,并将涉案财产保全到法院指定的地点。
2.被申请人应提供详尽的涉案财产清单及其权属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应配合司法鉴定人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和鉴定。
四、证据材料
1.离婚协议书。
2.财产证明材料。
3.银行交易记录。
4.其他相关证据。
以上事实及证据均为真实有效,希望贵院能认真审理本案,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张歆艺
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