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担心对方可能会采取某种行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以保全自己的权益。
在诉讼保全申请中,申请人是主动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的人。而被告则是被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是被认为可能会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一方。
可以看出,申请人与被告在诉讼保全申请中所处的角色是不同的。申请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主动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而被告则是对申请人采取的保全措施的一方。
申请人在申请诉讼保全之前通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确实面临被损害的风险。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权益面临被损害的风险,法院有可能不予受理申请或者驳回申请。
在审查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时,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对被告是否可能会损害申请人权益进行判断。如果法院认为被告可能会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决定采取保全措施。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申请人和被告是不同的角色。申请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主动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而被告则是对申请人采取的保全措施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