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冻结账户案件通知
尊敬的当事人:
经过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您的账户进行冻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账户的原因:
根据原告的申请,经我院审查核实,您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承担赔偿责任,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院认定您的账户应当予以冻结,以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冻结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XXX
账户号码:XXX
账户开户行:XXX
三、冻结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冻结期限为三个月。冻结期间内,您将无法进行账户内的资金支出,但仍可以进行资金收入。
四、解冻程序:
在冻结期限届满后,如果您履行了赔偿义务或与原告达成了其他协议,原告同意解除冻结的,您可以向我院申请解冻。
五、违法后果:
如果您在冻结期限内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我院将依法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押财产等。
特此通知。
高淳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