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担保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保全案号:
法院:
受理法院: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依法撤销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以下是我对此事的详细陈述:
一、我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和债务关系,その冻结、扣押等措施完全没有依据。
二、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不予解除,将会给我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三、根据现有证据,被申请人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我申请此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将财产进行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使我无法追回所欠债务。
四、经过深入调查,我已经获取了关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详细证据。根据这些证据,被申请人存在大量虚假资产的情况,他的财产状况远远超过他所声称的情况。
五、为了证明我的合法权益,我已多次向被申请人及其所属公司提出和解要求,但被申请人一直拒绝合法协商,故我才被迫提出申请解除保全担保。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尽快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附:我向法院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
衷心感谢法院对此次申请的重视和支持,我将配合法庭的调查工作,协助法院顺利进行判决。
申请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式:
附:证据目录:
1. 证据1:被申请人欠款合同
2. 证据2:被申请人不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证据
3. 证据3: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材料
4. 证据4:被申请人拒绝和解协商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