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回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人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全案件争议的财产,防止被对方违法侵害或损毁、转移等情况发生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
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 诉讼标的物可能会被损坏、灭失或者转移。当某一争议财产可能在很短时间内被对方改变、破坏或转移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某个甲方在合同纠纷案中未履行义务,将可能导致房屋被损坏或转让,那么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房屋不会因乙方的行为受损。
2. 对方可能逃避执行。有些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并阻止被执行一方债权得到执行。例如,一方被判决赔偿对方,但此人可能会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那么可以采取冻结账户、查封房屋等措施。
3.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股权变动。在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时,为了保护各方利益,可能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某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可能转移资产,阻碍分立公司的正常运营,这时可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4. 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来说,财产保全也是必要的。例如,被授权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转让专利权,或者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那么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一项限制人权的措施,因此,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法院应权衡当事人各方面的权益,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