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书
尊敬的各方:
鉴于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之订立,甲方特此签署本《履约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书》 (以下简称“本担保书”) ,向乙方和丙方作出如下保证及承诺。
一、保证事项
1.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照约定将借款归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
2. 甲方保证对乙方的债务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即若借款人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甲方愿意全额偿还借款及相关费用。
3.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指示,将其名下的某些资产(如银行存款、房产等)提供给乙方作为抵押或质押物,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
二、担保范围
本担保书涉及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贵重物品等。具体担保范围以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三、不可撤销性
本担保书为甲方作出的不可撤销承诺,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不能撤销或变更,除非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即未全额偿还借款及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并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执行本担保书。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担保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担保书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其他事项
本担保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各方确认已完全理解本担保书的内容,并愿意遵守其中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