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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函能约定连带
发布时间:2023-12-0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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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函能约定连带

工程履约保函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按时交付而签署的一种担保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对保函内容进行约定。其中一个重要的约定就是是否可以将保函设定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当主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保函发起人(通常是业主)可以直接向保函担保人(通常是保险公司)追偿,而不需要先追偿主承包商。

工程履约保函能否约定连带责任,取决于各方的协商和具体情况。下面从不同角度分析连带责任的利与弊。

连带责任的利:

1. 强化保函的信用效力。

2. 提供被保函人更大的保障。

3. 保护业主权益。

连带责任的弊:

1. 对保函担保人造成经济风险。

2. 涉及保险公司资金的支出风险。

3. 增加业主起诉的成本和工作量。

在实践中,是否约定连带责任取决于多方因素。一方面,业主通常会倾向于将连带责任写入保函中,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和按质交付。另一方面,保函担保人往往希望避免连带责任,以减少经济风险。

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1. 设立告警机制。

2. 引入第三方仲裁。

3. 采用不同形式的保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业主与保函担保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提高工程履约保函的可靠性。

总之,工程履约保函能够约定连带责任,具体取决于各方对工程项目的风险承担能力和信任程度。在签署保函前,应尽可能明确约定连带责任的利弊,并通过合理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