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履约担保书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鉴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使得施工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履约担保书。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方式
1.1 施工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展。
1.2 如施工方未能按时履约,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停止发放后续工程款项。
二、保证担保金
2.1 施工方作为保证金,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2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施工方;如发生质量问题,保证金将被用于修复,超过保证金金额的部分由施工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
3.1 施工方保证遵守合同签订的各项条款,并始终保持诚信、勤奋、高效的工作态度。
3.2 如施工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完成或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其他约定
4.1 本担保书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4.2 本担保书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无效。
4.3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感谢各位合作伙伴对本履约担保书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和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推动工程顺利完成。